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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A股长期资金来了,涉及千亿市场!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规则发布,这些产

日前,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个人养老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规定,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计划在最近四个季度末纳入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保险基金目标养老基金为中低波动,权益类资产的基金产品伴随着未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逐步推开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扩大产品范围,纳入更多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稳健合规,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其他类型公募基金相关产品清单每季度更新,动态调整优化,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更好服务个人养老金长期保值增值

目前,公募基金共有178只养老基金,总规模1068亿元,其中目标日期基金165亿元,目标风险基金903亿元,持有人超过302万人,主要为个人投资者截至2021年底,成立一年的养老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为11.3%,高于10年期国债8%以上

1看点一:个人养老基金以权起步,动态调整。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确立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框架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明确养老金个人参与者投资资金的制度安排,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证监会起草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坚持稳中求进,个人养老基金以权起步,动态调整,稳步扩大。

《意见》提出,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一年,再逐步推开,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计划在最近四个季度末纳入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金目标基金目标养老基金为中低波动率,权益类资产的基金产品未来,伴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逐步推出,证监会将进一步扩大产品范围,纳入更多投资风格稳健,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稳健合规,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其他类型公募基金相关产品清单每季度更新,动态调整优化,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更好服务个人养老金长期保值增值

最近几天,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促进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中低波动产品开发和创造,开发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基金产品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具有权益属性和中低波动特征的基金产品创新

2018年3月,证监会立足国情,借鉴境外养老基金发展的最佳做法,推出了养老金目标基金。养恤基金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一是长期,养老基金有持有期,鼓励长期持有,长期投资,长期考核,

二是以资产配置为主要投资策略,通过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组合波动性,追求中长期稳定收益,

第三,注重股权投资对资产增值的作用,具有中低波动的特点,满足了制度建设初期参与者的养老金投资需求,

第四,是提供养老金投资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投资者可以根据年龄,预期寿命,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养老基金

2看点二:产品设计体现养老属性,让利给投资者。

根据《暂行规定》,产品设计体现了养老的属性,是对投资者的让利。

一方面,为鼓励参与者的长期投资行为,个人养老基金设置专门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对管理费和托管费给予优惠费率,免收认购费等销售费用,免除大额认购等限制,采取红利再投资收益分配方式。

另一方面,在参与者领取阶段,为鼓励长期,分期领取行为,基金管理人可对投资策略,收益分配,赎回机制,基金转换等进行特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

3看点3:这些机构可以开展业务。

个人养老基金销售机构具有较强的个人投资者服务,专业合规和稳健运营能力鉴于个人养老基金销售相对于传统基金销售的特殊性,专业性和长期性,《暂行规定》从业务指标,公司治理,合规和内控等方面对参与基金销售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应符合最近四个季度末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至少保持200亿元的要求,其中强调个人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至少保持50亿元

同时允许基金管理人及其销售子公司办理管理人募集的个人养老基金销售相关业务销售机构名单每季度更新一次,伴随着公募基金行业规模和销售机构销售量的增长,符合条件的销售机构将不断增加

看点四:强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资产安全运营。

《暂行规定》明确强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资产安全运营:

首先是强调信息提示投资人首次投资时,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充分提示个人养老金制度以及与基金投资业务相关的特殊要求,投资人应当予以确认,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提示已完成开户但未进行基金投资的投资者

二是强调适度管理根据投资者的年龄,退休日期,收入水平和风险偏好向其介绍资金

三是强调封闭安全运行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基金份额赎回等资金划转至个人养老基金账户

四是重视养老教育要求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开展养老金理财教育,普及养老金投资理念,加强投资者对养老金政策的了解

5看点五:基金销售一站式服务,方便投资者参与。

《暂行规定》强调基金销售一站式服务,方便投资者参与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和移动客户端设立养老专区,提供业务咨询,信息查询,养老教育等一站式服务,协助投资者在商业银行开立或指定基金账户,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平台开立信息账户

同时授权基金行业平台服务基金行业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为监管部门提供信息支持《暂行规定》首次明确,证监会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建设和运营个人养老投资基金业务信息平台基金行业平台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平台,从事个人养老基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从事个人养老投资基金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建立了系统连接,为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提供支持和实施管理同日,基金行业平台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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